国务院印发《中国(新疆)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》
2024年4月3日下午,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(下称昆山生态环境局)接到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(下称周庄镇执法局)提供的涉嫌非法跨省转移建筑垃圾的线索,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调查核实。经查,两艘船名分别为“芜湖金旺2678”、“浙德清货1116”的船只从上海市青浦区崧瑞路 117 号西长泾码头出发,装载约1000吨建筑垃圾(工程渣土)拟运往江苏省泰兴市,4月3日中午途经昆山市周庄镇急水港时被周庄镇执法局查获,船员无法提供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或备案手续,也无法出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。4月3日晚,昆山生态环境局立即联系昆山市公安、城管、交通(海事)及周庄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紧急会商研讨,决定对船只予以暂扣。